宁夏首起跨境电商走私案一审宣判:冒用身份蚂蚁搬家式走私,判刑+罚金36万

2026年8月28日 · 跨境电商日报

跨境电商走私案宣判

8月27日,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宁夏首起跨境电商渠道走私普通货物案作出一审有罪判决。被告人罗某某因犯走私普通货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60020元。这是宁夏地区第一起以跨境电商渠道为掩护的走私案件,为整个行业的合规经营再次敲响了警钟。

案件是怎么操作的

蚂蚁搬家式走私手法拆解

2025年1月,银川海关缉私局根据情报线索破获此案,现场查扣走私”ECCO(爱步)”品牌鞋具163双,抓获犯罪嫌疑人2名,涉案案值约150万元人民币。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罗某某自2017年以来,利用本人及他人身份信息,在亚马逊等跨境电商平台多次订购ECCO品牌鞋,并在国内进行二次销售牟利。

其核心手法就是”蚂蚁搬家”:将本应以一般贸易形式进口的货物,通过冒用多人身份信息、化整为零的方式,利用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的税收优惠政策分批走私进境,逃避海关监管。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单次交易限值5000元、年度限值26000元,关税税率暂设为0%——这本来是给个人消费者的政策红利,却被不法分子用来做大额商品的”合法”进口通道。

163双
查扣ECCO鞋数量
150万
涉案案值元
36万
罚金金额
1年3个月
有期徒刑

为什么这起案件值得关注

这不是一起普通的代购逃税案,而是一起典型的”伪报贸易方式”走私案件。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和一般贸易进口是两套完全不同的监管体系:前者针对个人自用、数量有限、税率优惠;后者针对商业销售、批量进口、正常征税。把商业性质的进口伪报成个人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本质上就是走私。

近年来,海关对跨境电商渠道的监管持续收紧。多地都查获了类似案件:企业组织员工刷单再销售、利用他人身份信息分散下单、集中收货二次销售……这些操作以前可能被当作”灰色地带”,现在已经明确进入了刑事打击范围。

对跨境电商从业者的警示

三条红线不能碰

第一,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的税收优惠只适用于个人消费者自用,不能用于商业转售。如果你在做进口生意,该走一般贸易就走一般贸易,不要在贸易方式上动脑筋。第二,不要借用他人身份信息下单分散进口,这是”蚂蚁搬家”式走私的典型特征,海关大数据早就可以识别。第三,如果你是做出口跨境电商的,也不要以为事不关己——各国海关都在加强对跨境电商渠道的监管,合规经营才能走得远。

信息来源: 中新网 – 宁夏首起跨境电商走私案一审宣判 · 央广网 – 宁夏首起走私案获有罪判决 · 光明网 – 蚂蚁搬家式走私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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