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24日 · 贸易法规与关税

根据深圳市商务局发布的贸易相关措施周报,欧盟委员会已发布对中国乘用车及轻卡车轮胎的反倾销终裁结果。与此同时,美国正对包括中国大陆、中国香港、越南等在内的46个国家/地区征收12.5%的301关税。轮胎作为典型的”两端承压”品类,正同时面对来自欧美两个方向的政策收紧:欧盟用反倾销税抬高门槛,美国用301关税压缩利润——对于以轮胎及相关汽配出海的卖家,规则风险已大于运营优化空间。
反倾销与关税的双重挤压
反倾销税和关税虽然都表现为”进口环节加税”,但逻辑不同:反倾销针对的是”低于正常价值销售”的倾销行为,税率往往针对具体企业/国家单独裁定;而301关税则是贸易政策工具,按国别/品类统一征收。轮胎类商品若同时落入两者,综合税负会显著抬升,对原本依赖价格优势的中低端轮胎出口构成直接冲击。
值得注意的是,美国12.5%的301关税覆盖46个国家/地区,包括越南等中国轮胎企业的传统转产目的地。这意味着过去”产能转移东南亚以绕开关税”的路径,也因301的扩张而部分失效。详见深圳市商务局贸易相关措施周报。
轮胎及汽配卖家出路
- 高端化/品牌化:反倾销税对高附加值品牌产品的挤压小于纯低价产品,走品牌路线可部分消化
- 市场多元化:关注东南亚、中东、非洲、拉美等对轮胎需求增长而贸易壁垒相对温和的市场
- 本地化生产:评估在目标市场或低壁垒第三国设厂,规避源产地反倾销
- 合规会计:反倾销案件涉及价格承诺、复审等复杂程序,重大出口应咨询专业国际贸易律师
汽配外贸行动建议
1. 确认自身轮胎产品是否落入欧盟反倾销终裁的产品范围;2. 查询并核算欧盟反倾销税 + 美国301关税后的综合到岸成本;3. 评估转产第三国/本地化生产的可行性与投资回报;4. 关注反倾销复审、”新出口商复审”等制度,争取个案税率;5. 布局替代市场,避免对欧美单一市场的过度依赖。
常见问题(FAQ)
反倾销终裁和初裁有什么区别?
初裁是调查阶段的临时措施,终裁是最终确定的税率并进入长期执行。终裁落地后税率相对稳定,但企业仍可通过复审程序争取调整。
轮胎零售电商卖家也受影响吗?
跨境零售的车用轮胎同样涉及进口环节税费,具体影响取决于发货方式(B2B整柜 vs B2C小包)和收货申报方式,需结合关税清关细节判断。
越南生产的轮胎为什么也被301覆盖?
美国此次301关税按”国家/地区”统一征收,越南被列入46国清单。这削弱了”绕道东南亚”策略在中美贸易摩擦中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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