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4日 · 跨境电商日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于今日(8月4日)截止。此次修法最大亮点是第二十条新增两条反制条款:任何国家或地区在电子商务领域对中国采取歧视性措施,中国可采取相应反制措施;外国实体违反公平贸易规则损害中国公民和企业合法权益的,商务主管部门可依法调查并采取应对措施。
这两条反制条款的背景是近年来中国跨境电商企业在海外频繁遭遇监管限制——美国取消小包免税、欧盟征收3欧元关税、多国对中国平台开出天价罚单。修正案赋予了法律层面的反制工具,意味着未来中国政府可以依法对歧视性监管进行对等回应。
除反制条款外,修正案还强化了平台经营者的责任。平台不能再对平台内侵权、售假等行为”装睡”——需建立更完善的商品审核机制、消费者权益保护措施和数据安全制度。同时,对跨境电商、直播电商等新业态的监管规则也进行了补充完善。
行业专家认为,电商法修正案的出台将对中国跨境电商行业产生深远影响。一方面,反制条款为出海企业提供了国家层面的法律保障;另一方面,平台责任的强化也意味着卖家需要更加注重合规运营。建议卖家密切关注后续立法进程,提前评估自身业务是否可能受到新规影响。
信息来源: 环球网 – 电商法反制条款 · Global Times – E-commerce law amendments · 市场监管总局 – 征求意见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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