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21日 星期二
核心看点:海关总署发布公告,自2026年4月1日起在全国海关推广跨境电商零售出口商品(9610模式)跨关区退货模式。海外退货商品不再要求必须退回原出口海关,可灵活选择全国范围内任一海关口岸办理退运进境手续。

跨境电商零售出口退货流程优化,来源:Fibre2Fashion
据福建省政府网及海关总署公告,为进一步促进跨境电商出口,海关总署发布公告,宣布自2026年4月1日起,在全国海关推广跨境电商零售出口商品跨关区退货模式。
模式定义:跨境电商零售出口商品(海关监管代码:9610)跨关区退货,是指跨境电商企业零售出口的商品在海外发生退货时,不再要求必须退回原出口海关,而是可以灵活选择全国范围内任一海关口岸办理退运进境手续的监管模式。
政策背景与试点成效
该政策经过一年试点后全国推广。海关总署于2024年11月发布公告,明确自当年12月15日起,在北京、天津、大连、哈尔滨、上海、南京、杭州、成都、乌鲁木齐等20个直属海关开展试点。经过一年的试点,现已具备全国推广条件。
4月1日
全国推广执行日期
9610
适用海关监管代码
20个
原试点直属海关数量
行业意义:跨关区退货解决了长期困扰行业的”退货难”问题。此前退货必须退回原出口口岸,对于多地发货的卖家成本极高。新政允许就近退货,预计可降低退货物流成本30%-50%,显著提升跨境电商售后服务竞争力。
📎 信息来源
编辑总结:跨关区退货是全国推广的重大政策红利。建议卖家采取三项措施:一是联系物流服务商确认其是否支持跨关区退货操作,选择有能力的合作伙伴;二是在海外退货处理流程中,优先选择距离买家最近的国内口岸退货,降低国际段运费;三是确保企业具备海关要求的独立作业功能区和系统对接能力,避免因资质不符无法享受政策。该政策与”离境即退税”形成组合拳,显著优化了跨境电商出口的政策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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