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4月1日起全面推广跨境电商9610跨关区退货 | 全国海关任一口岸可退

2026年4月24日 星期五
核心看点:海关总署2026年第24号公告,自4月1日起在全国海关全面推广跨境电商零售出口商品(9610模式)跨关区退货模式。海外退货商品不再要求必须退回原出口海关,可灵活选择全国范围内任一海关口岸办理退运进境手续。

跨境电商退货物流

跨境电商零售出口退货流程优化,来源:Fibre2Fashion

政策背景与试点成效

4月1日

全国推广执行日期
9610

适用海关监管代码
20个

原试点直属海关数量
操作提醒:卖家需联系物流服务商确认其是否支持跨关区退货操作,选择有能力的合作伙伴。同时确保企业具备海关要求的独立作业功能区和系统对接能力,避免因资质不符无法享受政策。
编辑总结:跨关区退货是全国推广的重大政策红利。建议卖家采取三项措施:一是联系物流服务商确认其是否支持跨关区退货操作;二是在海外退货处理流程中,优先选择距离买家最近的国内口岸退货,降低国际段运费;三是确保企业具备海关要求的独立作业功能区和系统对接能力。该政策与”离境即退税”形成组合拳,显著优化了跨境电商出口的政策环境。
海关总署跨关区退货9610政策红利全国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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