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全国推广9610跨关区退货丨6个月内原状退运免税,企业可任选口岸

2026年5月25日 星期一
核心看点:海关总署明确,自2026年4月1日起全国推广跨境电商零售出口(9610监管代码)跨关区退货模式。此前该模式已在20个直属海关试点,截至2026年2月底累计退货38.13万票、货值0.94亿元,成效显著。全国推广后,企业可根据物流成本与时效需求,自主选择全国任一海关口岸办理退运手续,无需退回原出口口岸。叠加三部门退运税收优惠政策,6个月内原状退运商品免征进口关税及增值税。

中国港口集装箱与跨境电商退货物流

中国主要港口集装箱作业区,来源:Unsplash图库

上海跨境电子商务行业协会3月26日报道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宁夏分会3月3日引述,新政已全面落地。

政策核心:①跨关区退货——企业可自主选择全国任一海关口岸办理9610退运,无需退回原出口口岸,大幅节省物流费用与时间;②税收优惠——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公告,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9610/9710/9810/1210项下出口商品,自出口之日起6个月内原状退运进境的,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③数据表现——试点期间20个直属海关累计处理退货38.13万票,货值0.94亿元,退运周期平均缩短7-10天;④合规要求——退运商品需保持原状,已办理出口退税的企业应按现行规定补缴已退税款,食品类商品不适用

操作路径

4.1
全国推广日期
38.13万票
试点期累计退货
6个月
免税退运期限
0.94亿
试点期退货货值
行动建议:建议跨境出口卖家立即执行三项调整:一是在退货SOP中增加”6个月退运窗口期”管理,对滞销库存及时启动退运而非折价清仓;二是与物流商确认目的国至国内各口岸的退运线路及报价,建立成本最优的退货路径;三是财务部门建立退运商品台账,对已退税款做好补缴准备,避免税务风险。
编辑总结:9610跨关区退货全国推广是海关总署解决跨境电商”出口容易退货难”痛点的重要制度创新。对卖家而言,这意味着海外滞销库存可以通过正规渠道低成本回流,减少海外销毁损失。建议将退运成本纳入选品定价模型,对高客单价、易滞销类目优先采用”小批量测款+快速退运”模式。更多跨境电商政策资源,请关注星火跨境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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